近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翟东升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做了详细介绍。
到目前为止,全国中小学教师有1400万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及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较低。教育硕士学位的设置,反映了一种新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理念,也是世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教师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在短短几年时间里,EDM教育已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领导及广大中小学校教师的普遍关注。EDM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1998年全国招生人数为1490人,2000年为3700人,2003年已增加到6970人,累计录取已达到2万余人。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虽然我国早已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专业课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
报考教育硕士的具体条件是: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师系统中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共有41所院校,名单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宁夏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河南大学渤海大学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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