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龙网
咨询热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研修班 > 研修班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EMBA研修班

复旦大学
  • 学 费:65800
  • 学 制:一年
  • 上课地点:上海
  • 专业方向:|EMBA|
  • 招生院校:复旦大学
  • 关 注:
【详细介绍】

  平台决定思维,思路决定发展。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由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与长河书院联合主办,依托中外名校雄厚的EMBA和MBA师资力量,精选MBA和EMBA经典的精品课程和较新的前沿课程,帮助没有时间脱产学习的中国成长型企业决策者、管理者系统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为中国企业实现二次创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和高层次的交友平台。

  从生存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在全球化经济浪潮下,那些已度过初创期、正在快速发展的成长型企业如何突破成长极限,实现持续而又健康增长的卓越竞争力孔子将人分为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学之、困而不学四种类型。

  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将帮助企业管理实践中的学而知之者和困而学之者,聚焦中国企业发展的典型瓶颈问题,跟踪国际前沿商业管理智慧,培养全球视野,颠覆传统惯性思维,从容纵横职场、商界。

学习目标

  全面系统地掌握企业高层管理者需要了解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战略发展等专业知识;

  掌握先进而实用的管理方法,形成自己的管理理论框架,从战略性的角度思考现代企业及高层管理者所面对的问题,提升分析和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帮助公司领先于竞争对手并不断自我创新;

  在校友中建立宝贵的联络网,以便在职业生涯发展中,共同探讨中国与全球市场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同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执行会长

招生事宜

 1、招生对象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等高级管理人员

 2、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部门经理以上职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

  受到知名企业和已结业同学推荐者优先考虑;

  能够每月安排两天周末学习者。

 3、报名程序

  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较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择优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学费付款通知;

  学员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办理入学前相关手续,做好上课准备。

  常年招生,每年春、秋两班。

 4、证书授予

  修完全部课程合格者,将获得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颁发的《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证书。

 5、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情境模拟+移动课堂+企业参访。

部分师资资源库
(具体教师安排见课程表)
孙立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钱春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现代产业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包季鸣: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学术主任、教授。
徐为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副所长。
魏嶷:同济大学教授,主讲《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等课程。
金剑锋:原500强企业人力资源高管,著名管理实战专家与企业训练专家。
华民 :复旦大学教授、博导,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
樊鹏: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著名法学专家。
董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姚淦铭:江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颖: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教授。
李旭: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教授,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专家。
李常青: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学系主任。
曹锦清: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博导、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著名社会学家。
张银杰: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丹:上海交大安泰经管学院创新与战略系副教授。
华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

招生对象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等高级管理人员

报名条件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部门经理以上职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
• 受到知名企业和已结业同学推荐者优先考虑;
• 能够每月安排两天周末学习者。

报名程序
• 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较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择优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学费付款通知;
• 学员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办理入学前相关手续,做好上课准备。

学   费
人民币65800元/人 含:讲课费、资料费、教务费、证书费、讲义费、在上海上课期间的午餐费和茶歇费。学习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学习参考教材和外出考察费自理。

录取标准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结合工作业绩、报名先后顺序等择优录取。

每月开设课程,请提前索要开课时间表,了解开课时间、讲课师资。

【报名信息】

 免费电话:400-8080-302  

 联系人:欧阳老师 手机:17310788597  微信:Anne8597

     江老师 手机:18017921033  微信:jiangyue2046

研修班网 2003-2022 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0011号
沪ICP备13002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