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通过了。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开学典礼,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着名教育家吴玉章、成仿吾、袁宝华、黄达、李文海先后担任校长。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市举办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一、民商法
在职研修班培养目标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
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二、优势品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誉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权威师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教学服务: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特色服务:可旁听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三、颁发证书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硕士学位证书。四、报名条件1、拥护,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2、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可申请硕士学位。3、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五、教学安排进修时间:2008年9月2010年6月,课程教学一年半,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七、收费标准和缴纳:1、进修费20000元,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2、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200元、课程考试每门费用为250元,此部分费用在第二学年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时一次性缴纳。3、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6500元,此部分费用在论文答辩之前缴纳。
参加进修班学习但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只缴纳学费。八、报名1、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月2、报名手续:填写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缴纳报名费100元4、资格审核: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录取通知书。九、注册2008年8月23日集中办理注册手续:1、学员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国人民大学主管单位复审验证;2、提交、;3、交纳学费20000元;4、预订书费600元;5、领取课表及相关材料6、同底1寸照片4张;现场拍照电子照片7、逾期不交进修费视为放弃报名,不退报名费
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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