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科排名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认真总结历次评估经验,听取参评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参考政府评估体系,在评估信息采集标准、提高采集信息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
同时,全面启动了学科评估后期数据分析工作,为参评单位提供服务。现将具体改革措施介绍如下:
1.提出“归属度”方法,解决了成果等信息的跨单位跨学科“重复使用”问题。
随着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不断发展,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成果等跨单位跨学科的情况普遍存在。在鼓励和肯定交叉学科合作研究的前提下,如何确认真正属于本学科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等,成为认识和判断本学科实际水平和发展状况的重要课题。学位中心在2004年学科评估中开始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本次评估提出了“归属度”方法,对原有理论和方法进行了完善。
所谓“归属度”方法,就是按一定原则划分成果、项目、人员归属于某单位、某学科的额度;成果、项目、人员涉及多个单位、学科时,各单位、学科的“归属度”之和应为100%。划分“归属度”的主要原则为:对于“跨单位”的人员、成果、项目,依据各单位参与、贡献多少来确定其归属于对应单位的额度(本次评估中,人员除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外,主要按人事关系确定其单位归属,成果、项目主要按单位署名次序确定其单位归属);对于“跨学科”的人员、成果、项目,依据其内涵确属各学科的多少来确定其归属于对应学科的额度(本次评估中,人员按主要从事学科确定其学科归属,成果、项目按学科排列次序或比例确定其学科归属)。
实践证明,“归属度”方法是定义评估信息采集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合理解决成果、项目及人员跨单位、跨学科“重复使用”问题的科学方法。采用“归属度”方法能更科学地评价学科的真实水平,从而大大提高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BR> <BR>2.采取五项措施,保证评估数据的可靠性。
对评估需要采集的信息进行科学界定并制定标准,是保证评估信息可靠性的基础,但由于评估信息学科界定的复杂性和参评单位理解方式不同等问题,仍需对申报的评估信息进行检查,才能保证其真实性、消除重复性。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参加单位的负担,学位中心通过五个方面的措施,对每个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类,依据标准消除基本错误后,只将不能解决的问题集中向单位进行明确的一次性“诚信确认”。这些措施包括:
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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