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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1、开课一个月内,协助学员成立班委会,组织同学们的课内学习、联谊、比赛、休闲等活动。2、建立完整的班级制度,对学员学习进行监督管理。例如:考察学员的出勤率、旷课率等。3、班级配备班主任,及时与学员沟通,随时解决学员的临时问题。4、成立学习小组,为学员制造学习交流的气氛与竞争的环境。1、考核采用撰写课程论文或随堂考核方式,及格成绩为60分。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方法另见相关说明。2、凡本班学员,可旁听我系在校本科、硕士、博士课程,并可旁听其他方向的课程。3、凡本班学员可旁听我校相关讲座,请注意教务通知。4、本班将协助学员结集发表论文。1、通过考试考核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国家承认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2。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按我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学费18000元,书费、资料费结业证书工本费自理。学费一次性交清;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位课程考试费及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1、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2、在取得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各系组织随堂考试。3、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4、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5、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以研究生院的正式文件为准。详情可参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
长期开课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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