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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企事业高管法律硕士核心课程班

研修班网    yx.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来源:育龙网
企事业高管法律战略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企事业高管九项法务历练

课程背景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培养具有法律战略眼光和法律思维的企业家将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出奇并制胜的关键。现代企业管理早已摒弃了仅仅运用法律应对诉讼的陈旧观念,企业管理与法律实务业已实现了互相渗透、相互融合。从日常的合同签订、融资上市,到突发的市场信誉危机、责任安全事故;从微观的劳动人事、工商税务,再到宏观的新型产品开发,公司发展战略等,企业的每一项决策都绕不开对法律风险的防控和法律机遇的把握。在现代市场经济格局中,法律服务不再停留于充当企业经营的辅助性配角,法律决策已然成为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不可或缺的内核;法律思维也不再拘泥于为企业防范风险、控制成本服务,而且更成为了把握商机、创造利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法宝。惟有将法律思维与经营理念高度整合的企业家和公司高管,才具备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大师的潜质,才能始终引领企业制定高人一筹,先人一步的发展战略,才能使自己的企业永远成为被追赶者、被模仿者!

课程特色

国内首创的结合企业管理和法律战略与实务的高级研修班

立足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环境,结合企业经营中的常见问题,倾力培育以法律思维优化企业管理的全新理念。

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全面

围绕企业的十项主要法务,坚持传道、授业和解惑三位一体,融合案例式、互动式和研讨式等先进教学模式,力求知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科学性和趣味性相结合、风险防范和商机把握相结合,为企业日常管理和战略扩展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系统解决方案和秘籍套餐。

研修对象针对性强

本研修班是为企事业高级管理人员量身而定做。无论是企业家、公司高管人员、还是企业专职法务或者律师,您都将会不虚此行、受益无穷!

师资阵容强大

师资阵容汇集了国内及沪上具有丰富法律战略和实务经验各领域极具影响力的着名教授、政界官员和司法实务界知名人士。专业大师们将向学员们传授最有针对性的实务经验、提供最多元的决策视角、催化最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

发展平台宽广

本研修班立足长远,广纳英才,为商业精英构筑一个终身享用的一流法律资源平台。

课程设置

一、企业发展的法律战略与手段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企业战略规划与宏观法律环境评估

立法动态追踪与商机把握

法律风险的成因和种类

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

法律风险的评估及其流程、方法

法律决策失误风险及其防范

误读法律的风险及其防范

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员工激励机制与劳动合同安排

公司并购中的劳动合同问题

高层次员工流失的劳动合同对策

商业秘密与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法律关系中公司利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的撰写与风险规避

劳动合同与各类协议订立的误区与修正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三、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

四、税务法律策划与优惠政策利用

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发展

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公共政策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企业和政府互动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动向

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策略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

知识产权的合理利用与侵权的界限

品牌塑造和商誉维护中的法律问题

中小企业创新机制的理论与实务

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防御

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

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和策划

企业日常管理中的税务管理和策划

企业纳税策划与增值方案

企业对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财政补贴与企业竞争力

节税技巧和反避税

企业并购涉税规划

企业如何控制税务风险

五、经营底限意识与经济犯罪防范

六、资本运作和公司治理

依法纳税与偷税罪的界限

融资行为与刑事责任

市场开拓与商业贿赂

产品责任意识与经济犯罪

公司财产担保与刑事责任

企业高管常见经济犯罪形态

金融市场与企业定位、开拓和行业资源整合

上市融资策略和途径选择及相关法律问题

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方式选择及融资程序

并购与反收购的法律策略

股票上市、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管理层收购的效应、法律政策障碍与处理技巧

创业板市场中的法律问题

七、合同管理的法律成本与效益

八、公司经营与商法环境

物权法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和对策

企业合同管理框架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规避

企业合同风险监控机制的建立

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陷阱及预防

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合同纠纷和争议的解决与预防

合同文本起草中的技巧

格式合同与免责条款

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定类别及经营模式选择

新公司法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及公司设计

有限公司的出资形式及股东的出资义务

交易风险的防范与物权法

破产法的制度构成与债权人权利

保险法与财产保险中的误区以及防范

民商事纠纷的仲裁与时效

九、国际金融与贸易的法律风险与商机

十、高端讲座

企业信用证业务中的法律风险

货币与外汇汇率中的法律策略

资场的商机与法律风险

境外上市的法律问题

国际贸易中常见货物买卖法律风险

利用国际避税港避税的操作技巧

国际投融资与资产证券化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国际贸易纠纷仲裁

不定期聘请法学界权威教授、政府官员、着名企业高管、知名律师、金融界高官等人士就当前中国法制发展与企业法律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如环境法律政策与企业竞争力、市场竞争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物权法、公司并购、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并购重组前沿法律问题、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法律操作等专题举行讲座

校友会每年举办8-10次内容丰富的综合讲座,法务班学员可免费参加。

师资简介

政府官员

别涛

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长期从事国家环境立法和环境政策研究工作。环境法学博士,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宪民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处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室主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劳动合同法起草期间,曾多次受劳动部之邀参加立法论证、修改。已有20余年劳动争议处理实践经验。

游伟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法学教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政协委员。曾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杂志社研究部副主任、东方电视台法制节目策划。

黄震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长期从事环境政策研究,立法起草以及执法管理工作。同时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理事,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腾家林

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联络部部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仲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专职从事仲裁工作20多年,对于仲裁民商事争议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高校教授

王先林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和主编。曾获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被国家教育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国家商务部WTO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入选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大学和华侨大学等校兼职教授。

王福华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司法部人民调解立法特邀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特邀专家。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在、等期刊发表法学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多项。

王曦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理事会理事,德国环境法国际理事会理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曾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的咨询专家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项目的环境法专家,在环境资源保护法领域里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

吴弘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总干事、经济法研究会顾问、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等。历任上海市人大常委立法咨询专家、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兼任仲裁员、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长期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及金融法学的教学研究,曾获上海市决策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一等奖,全国优秀教师等。

寿步

工学硕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入选专家,2003年当选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着作奖、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现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府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绍谦

法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带头人。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刑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主要从事刑法学、犯罪学的教学研究工作。曾获全国优秀老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等荣誉。

郑成良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法学院院长。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在司法制度、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风险与法律决策研究等方面有较高造诣。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7项。曾为最高法院法官主讲讲座十余次,为高级法院与中级法院院长、庭长法律培训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法务高管法律培训主讲讲座百余次。

徐冬根

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2006年当选为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曾任美国旧金山大学、海牙国际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同时兼任国内、外多家商学院MBA、EMBA和DBA主讲教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与相关重大项目的评审,并出具独立意见。有18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验,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大量重大商务运作、国际融资、外商投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项目的策划、谈判等工作。

韩长印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现为上海市曙光学者。主攻民商法学、破产法、公司法、保险法等。纽约大学法学院HauserGlobalLawSchoolProgram高级访问学者。曾多次参加过破产法的论证工作。

董保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蓝白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参与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对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有丰富经验,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40余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同时经常受邀在各大媒体对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点评。

傅鼎生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总干事,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宝钢优秀教师奖,并为解放日报聘任的十大律师之一。在“东方大讲坛”、上海书馆“上讲座:大型宏观信息系列”、“浙江人文大讲堂”主讲过大型讲座。

着名律师

马建军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着名劳动法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干事、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马建军律师长期从事劳动法方面的法律事务,在处理雇佣纠纷,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业务上有十分丰富的经验。他十分熟悉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尤其擅长协助客户处理突发事件或危机,帮助客户与工会或员工进行沟通和谈判。他还为多家跨国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在合并、重组或收购时,制订人力资源重组及员工转移等方案。马建军律师于2004年和2006年被CCH提名为中国年度最佳劳动法律师,于2005年、2006和2007年被AsiaLawamp;Practice评选为亚洲最佳劳动法律师。

吕红兵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高级律师、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贸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兼任中国证监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高级顾问。曾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首届十佳青年律师。作为中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迄今为止已为200余家股份公司境内外发行上市以及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中国最大的网络游戏公司盛大控股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中国最大的超市公司联华超市香港H股上市、世界最大的港口机械企业上海振华港机A、B股发行上市及首批短期融资发行、上海申达等第一批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及增发新股试点、首例大型国企通过二级市场举牌收购上市公司即大港油田收购爱使股份等。

江宪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政协委员。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交大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民事代理人和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曾为中国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基金的组建与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参与了上海界龙实业、邮通等十几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照与股票上市发行。曾办理过大韩航空货机失事空难赔偿案、大庆联谊小股东证券赔偿案、名誉权案、黄梅戏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诉讼案件。

严锡忠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会副总干事,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调解中心调解员,世界税法协会理事,浦东新区税务局法律顾问。曾获浦东新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左券律师事务所曾被评为年度最优秀的财税与信托律师事务所。严律师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国内首例短期融资券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有丰富的高端培训经验,曾应邀为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全体会员讲授“企业并购税务规划”,为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干部讲授“涉税争议评析”,为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税法培训,为国家会计学院MPACC学员讲授税法课程,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讲授“新企业所得税法影响分析及筹划”,为北京市国税局、河北省国税局稽查系统干部讲授“避税与反避税”,为“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专题研讨会”讲授“新企业所得税法案例分析”等。

陈瑛明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七、八届专职委员、上海市律协证券与期货专业研究委员会主任。在企业融资、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境内外企业改制、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公司收购、合并与重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等投融资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业内享有极高的声誉。自2005年起,连续被国务院侨办聘任为“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2006年至今,陈律师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第三届政协委员。

斯伟江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高级律师。兼任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执行主席,上海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团市委法律顾问、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特邀知识产权专家。斯律师是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战略策划的权威专家,曾代理过张小泉驰名商标案、上海电气商标确认案、娃哈哈着作权诉讼案、英国联合食品公司商标案、阿联酋国家石油公司专利着作权案、涉及上海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商业秘密刑事追诉案等重大案例。现为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为您服务”特聘律师、上海市政府社会服务局民营企业家高层培训班授课专家。斯律师曾留学美国,系统学习过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翟建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被媒体誉为“为刑事辩护而生的人”。曾获得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上海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和首届“上海东方大律师”。代理过多起企事业高管人员的刑事案件。如2005年为上海卢浦大桥的建设者中福公司副总经理黄春煦涉嫌贪污案辩护,本案几经退侦延期,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释放;2006年为中海集团下属公司总经理谈伟鑫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辩护,后被告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等。

客座教授

余世维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国际领导力研究所所长,美国佛州诺瓦大学公共决策博士、美国哈佛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后、英国牛津大学国际经济博士后、国际经理人协会特邀讲师、世界多所着名大学客座教授。曾任日本航空公司台湾地区副总裁、美爽爽化妆品公司驻美副总经理、泰华土地开发公司总经理、谊联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湾总禄企业公司董事、高立国际开发公司常务董事、台湾全渌企业青岛研发中心总经理、美国富顿集团中国总经理等。

金岩石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行为金融研究所所长,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索罗斯基金资助进入哈佛大学的第一位中国学子。

高金平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筹划研究所所长,着名税务筹划专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首席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教研组成员,“考考你”专栏、“名家筹划”专兰撰稿人,曾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政策制订工作。近年来,在国家级及省级以上财税报刊发表专业文章400余篇。高教授对中国税法的娴熟程度尤如一部“税法活词典”,数百条文件文号可以信手拈来,为业界誉为“国内税法答疑第一人”。

研修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法务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中高级管理人员;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师;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律师协会的负责人员。

学习安排

本期课程班2008年8月16日开学典礼,每个月集中2天学习(周六、周日),期间穿插若干高端讲座,全部课程一年完成。

颁发证书

合格学员将颁发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共同签发的证书。

研修费用

报名费人民币300元,研修费人民币19500元,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报名程序

学员向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1寸、2寸照片2张。

发布者:ws2015

来源:研修班网本页网址:http://yx.china-b.com/yxdt/20090313/858188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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