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09年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1、品德良好,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院者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者。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且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3、我院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分为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两种培养类型。具体的培养类型待新生入学后再选择。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招生人数:2009年拟招收硕士生3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审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三、报名手续: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像、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四、考试科目:生理学专业初试科目考四门,医学学科专业为三门,其专业课在复试时进行。政治理论、英语及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院自行命题。自命题中基础医学综合包括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中药综合包括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包括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五、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以内。如同一研究方向内有多个导师招生,报考此研究方向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初试成绩选择导师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六、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及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七、其他说明:专业目录中所列外校联合点导师均为我院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学习基础课程,第二、三学年到该导师所在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联系电话:010-8820388988203819
联系人:宋老师
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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