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余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1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9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200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00人,各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博士生10人。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三、招生对象及就学方式:招收对象:优秀的司法工作者、政府高级官员、大学副教授以上、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者等;满足优秀人才标准的人员。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申请以下就学方式:一)、优秀人才培养方式;二)、在职人员、脱产人员学历学位考试就学方式;三)、单证博士学位就学方式。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4.应届硕士毕业生;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符合上述1、2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有外语成绩WSK60分或TOEFL550分或CET-6级425分或雅思6分;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近三年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五、培养方式: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2。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博导、专家等集中授课。3。学习时间: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开学时间为9月份,如有变动按学校通知执行。4。学习地点:北京和武汉大学。5、学制:三年至六年六、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和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1.报名信息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报考;凡在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2.提交报考材料;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以上专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的复印件。3.其他说明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虚假信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与招生单位无关;准考证不邮寄,请考生在考前5日内凭身份证到报考地点领取。七、考试:考试分笔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笔试时间:每年3月地点:武汉大学科目:公共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考政治理论。2.复试复试时间:5月中旬复试地点:武汉大学复试内容: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八、录取:根据笔试、复试成绩和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考察结果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九、费用:1、报名费:1000元;2、学费及其它费用请咨询报名点。
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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