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先到农村学校任教1年至3年;今年将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编制重点向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倾斜,并保证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安徽省近日明确了对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行重点倾斜的政策。
据悉,该省还实施“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遴选一批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合同管理。广泛开展城镇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送课下乡、送教研下乡活动,指导农村学校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满两届的校长,按照规定,在学区内交流到薄弱学校任教。
近年来,安徽省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减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安徽省今年在确定教师编制总额时,将向农村学校倾斜,新招聘的老师优先补充到农村薄弱学校。此外,在城镇中小学、农村中心学校设置5%-10%的流动岗位,用于聘用本校以外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城镇学校新进教师要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年至3年,并将其作为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称的标准之一。同时为解决市区内的差距,今年安徽省将在全省内建立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城市、县镇学区范围内,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满两届的校长,都要参加交流。
为了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和教师走向基层,今年安徽省将实行农村和城镇学校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具备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其见习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已在农村学校任教或由城市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
2007年4月12日第1版
发布者:w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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