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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内地唯一的高级研修班招生

研修班网    yx.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来源:育龙网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帮助四川省司法工作者、律师及相关人员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实现做一个“北大法律人”的梦想,由省司法厅委托举办,北大法学院与四川创业学院合作联办民商法学高级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本研修班一般不申请硕士学位,但符合申请学位条件、意欲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也可参加本研修班的学习,所学课程即被视为学位课程。但须编入北京大学在校本部开办的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赴北京考试。其学费标准、课程考试及申请学位的相关事项均按照,“北京大学2004年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课程设置及教师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课时地点教师职称1民法总论专题330四川创业学院尹田
刘凯湘教授
教授2物权法专题330四川创业学院钱明星
尹田教授
教授3债与合同法专题330四川创业学院佟强
葛云松
王轶副教授
讲师
副教授4民事诉讼法专题330四川创业学院潘剑锋
何兵副教授
博士5知识产权法专题330四川创业学院朱启超
张平
韦之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6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专题220四川创业学院马忆南教授7法理学专题330四川创业学院朱苏力
贺卫方
张骐教授
教授
副教授8商法总论专题220四川创业学院李黎明副教授9企业、公司与破产法专题待定待定四川创业学院待定 10国际私法专题220四川创业学院张潇剑
王慧副教授
副教授11金融法与证券法专题待定待定四川创业学院待定 12税法专题待定待定四川创业学院待定 

三、报名及录取

1。报名:

报名时间:2004年即日起至9月底

报名地点:四川创业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5882700859654331330819921785883632

报名手续:持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8张。

2。入学考核及录取: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四川创业学院负责。根据业务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录取150人。

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法

1)学习年限:在职学习两年,每半年讲授4—5门专业课。

2)学习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授课教师指定必读书和参考书,在规定时间内分期集中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和考试的组织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

3)本高级研修班定于2004年10月开班,2006年7月结业。

五、颁发证书

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民商法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2.参加本班学习,也可取得硕士学位。凡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学员,学习本班课程即被认同为学位课程,但须赴北京参加北大学位办组织的考试,各门成绩在70分以上为合格。另外,再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法学综合考试和硕研外语考试,“两个水平”考试合格并通过硕研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合格者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证。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可保留4年。

六、组织与经费

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统一安排下,委托四川创业学院负责,每位学员两年共缴学费贰万元整,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学费为三万元,入学时一次缴清。

招生特点:

1.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内地举办的唯一的民商法研修班。

2.成为北大法律人,取得北大法学硕士的又一捷径。

3.全部由北京大学教授亲临授课,北大教授风采展示。

4.汇集世界法学前沿信息,引领中国法学学术潮流。

5.四川省司法厅委托北大法学院举办,第一届已圆满结束,10位学员有望取得北大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届将于10月开学,招生工作正在展开。

发布者:ws2015

来源:研修班网本页网址:http://yx.china-b.com/yxdt/20090214/111309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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