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大学MBA总裁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0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09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
共计400名。其中国际班30人,在职国际班60人,全日制班60人,在职班250人。
国际班(IMBA):英语授课,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在职国际班(PIMBA):英语授课,学制三年,在职学习。
全日制班(F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在职班(PMBA):学制三年,在职学习。
三、招生方式与联考报名
北京大学2012年MBA招生方式分为在全国联考基础上的提前面试和常规报考两种,考生任选其一,具体请按照《2012年北大MBA报考流程表》和《2012年北大MBA报考流程图》完成所有报考的步骤。
考生提前申请和常规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面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其中参加提前面试考生的联考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3月底前提交。
全国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请于2010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四、考试与录取
(一)提前面试程序:
提前面试申请→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获得条件录取资格→全国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后确认录取。
国际班、国际在职班将全部通过提前面试条件录取;全日制班和在职班部分通过提前面试条件录取,提前面试给予条件录取资格的名额为320人。
1. 提前面试:在线递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即进入提前面试程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学生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后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参加下一环节的全国联考。
2. 全国联考: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北京大学将在全国联考阶段一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目前暂定于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的下午举行。
考试内容: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具体考试内容以2012年MBA联考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2012年1月中旬
考试地点:仅限北京大学。
(二)常规报考程序:全国联考→复试→录取
通过常规报考录取的考生限报全日制班和在职班两类,录取名额为80人。
1.全国联考:全国联考内容及相关考试安排请见前款说明。
2.复试: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分为A线和B线。符合A线的考生全部取得复试资格。符合B线考生,将根据其教育背景、工作背景、工作业绩等,经光华管理学院MBA指导委员会集体评审后择优给予复试机会。考分符合B线,且GMAT成绩不低于620分的考生可获得复试机会。复试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对考生背景和面试表现的综合评估。
3.录取: 对于全国联考成绩与复试成绩均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的考生,将全国联考成绩与复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其中,复试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总成绩排名,直接予以录取。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的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但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的说明请于2010年12月上旬见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英语听力考试卷面总分30分,折合MBA录取加权总分3分。对于提前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英语听力成绩是最终录取的条件之一。对于常规报考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听力成绩将影响加权总分排名。总分满分103分,各部分权重分别是:联考成绩按满分50分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计,英语听力按照满分3分计。
五、学费 待定。
请参考2010级学费:全日制班 10.8万元、国际班12.8万元、在职班12.8万元、在职国际班12.8万元。国际班、全日制班分两年交纳,在职班、在职国际班分三年交纳。
六、奖学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提供新生奖学金和在校生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金额请查询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MBA招生详细信息。
七、户口、档案
被我校录取的MBA学生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发布者:chuen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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