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2010环境监察管理理论与实务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环境监察是我国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为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同时也为了总结交流各地环境监察先进方法和经验,根据有关单位的建议和要求,中国环境报社定于近期在福建省厦门市、云南省昆明市两地组织举办2010环境监察管理理论与实务专题研修班。
现将有关本次培训研修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题
(一)我国环境监察工作的总体形势与改革发展
1.“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回顾和当前我国环境监察形势分析
2.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3.“十一五”期间环境监察目标和任务
4.2010年环境监察要点
(二)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1.我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2.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及其实施情况
3.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方法与要求
4.环境监察内外部稽查与处理
(三)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实务
1.环境监察现场执法依据、执法要素和执法程序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3.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4.环境监察常用执法文书制作要点
5.污染源、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和生态环境监察实操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实务
1.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响应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
2.常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程序
3.常见类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案例分析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调查报告》编写
(五)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务
1.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计征原则和征收程序
2.排污量核定、排污费计算及排污申报
3.排污费年度预(决)算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
(六)各地环境监察工作实践经验与方法交流
二、参会对象
1.县市级以上环保局环境监察管理分管领导,环境监察总队(处、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中心、污染源管理处、水和生态环境管理处处(科)长及相关业务骨干;
2.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3.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市(州)、县(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4.相关科研院所负责人。
三、会议举办地点、时间
厦门班:2010年3月12日至3月18日,3月12日全天报到,3月6日报名截止;
昆明班:201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4月16日全天报到,4月11日报名截止。
请拟参加本期培训活动单位事先进行组团和报名工作,具体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到达路线及其他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也可致电会务组咨询。
四、会议费用
会务费用800元/人;食宿及会议举办地交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费用报到时面交。
五、报名办法
1.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本文件,组织人员参加,每组团8人以上减免1人会务费用。凡参加会议代表请将本通知所附报名回执填好,加盖公章后,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本次培训会务组收。报名表可直接登陆中国环境报网站(www.cenews.com.cn)公告栏下载。
2.报名电话:010-52217242 52217245
传真:010-52217086 52217096
联系人:王华彬 姚鸿 马凌然
负责人:中国环境报社宣传策划部 方勤
电话:010-67127771
二○一○年一月五日
发布者:ws2015
来源:研修班网本页网址:http://yx.china-b.com/bd/yxwd/40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