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与证书】
学员可根据自身条件或需要选择参加以下考试,获取相应的证书:
一、法律硕士(双证)
参加每年一月全国法硕统考、联考,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
1、报名条件:非
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
法律专业毕业的专科生(毕业两年)考生。
2、考试科目:政治、英语、专业基础(民法学、刑法学)、专业综合(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前两门为全国统考,后两门为全国联考。
二、
法律专业硕士(单证)
参加每年十月的全国联考,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1、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
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单证)
参加每年五月全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颁发南京大学
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1、报名条件:获学士学位满三年。
2、考试科目:英语、法学综合
有关研究生入学及学位申请的要求按南京大学相关政策办理,详情请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了解。